跳到主要內容區
:::

「115年度臺中市場所主人性騷擾防治教育訓練」報名

一、 為建立有效、友善、可信賴之性騷擾處理及防治機制,性騷擾防治法第7條明定政府機關(構)、部隊、學校機關或僱用人,於所屬公共場所及公眾得出入場所,應採取預防措施防治性騷擾行為之發生,並具體規範場所主人應採取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同法第28條並訂有相關罰則。
二、 為落實並強化公共場所主人性騷擾防治責任及能力,本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辦理旨揭訓練並委託中華民國幸福家庭促進協會執行。
三、 參訓對象:本市各政府機關(構)、部隊、學校機關或僱用人辦理所屬公共場所及公眾得出入場所性騷擾防治業務人員、具有管理責任之人員或場所負責人員。
四、 參與人數:每梯次100人。
五、 辦理時間:
(一) 第一梯次(豐原場):115年10月2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2時。
(二) 第二梯次(西屯場):115年10月19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2時。
(三) 第三梯次(沙鹿場):115年10月29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2時。
六、 辦理地點:
(一) 豐原場:臺中市政府陽明市政大樓4-1會議室(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4樓)。
(二) 西屯場:臺中市政府惠中樓301會議室(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3樓)。
(三) 沙鹿場:沙鹿區勞工服務中心201教室(臺中市沙鹿區中山路658號2樓)。
七、 報名方式及課程內容請參閱附件報名簡章,即日起採網路報名。因名額有限,主辦單位保留錄取優先順序之資格審查權,額滿為止。
(一) 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cKmnjLuXDPzg3rUF7
(二) 報名窗口:中華民國幸福家庭促進協會 林小姐04-23580989
(三) 電子信箱:peichenj@gmail.com
(四) 報名後如不克前來,請以電話或電子信箱方式取消,以利通知候補人員參訓。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