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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5年臺中市教育志工特殊訓練實施計畫

「115年臺中市教育志工特殊訓練」實施計畫,歡迎有興趣的志工報名參加

說明:
一、 依據志願服務法第9條規定,特辦理旨揭課程協助志工完成教育訓練,順利取得志願服務紀錄冊。
二、 參加對象:
(一) 本市已加入志工隊尚未完成教育類特殊訓志工優先。
(二) 本市教育志工對訓練主題之服務能力有意願提升者。
三、 旨揭實體研習共計5場次,相關資訊詳如附件,請至報名網址或掃描實施計畫QRCode報名,依報名順序錄取,額滿為止,恕不受理傳真報名。
四、 錄取公告:於報名截止或額滿後承辦學校將公告於「臺中市教育局教育服務網-文件佈告欄」或承辧學校網站,請自行查詢以確保相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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