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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臺中市國中小學實施跨領域或跨科目協同教學案

說明:
一、 依據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實施跨領域或跨科目教學參考原則暨臺中市國中小學實施跨領域或跨科目協同教學補充規定辦理。
二、 請有意願實施跨領域或跨科目協同教學需向本局額外申請鐘點費者,應另行提交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審議通過之協同教學課程計畫,於111年6月17日(星期五)前免備文送本局(國小教育科承辦人顏筱晏),經本局核定後再併同該年度學校課程計畫報本局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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