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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第一學期臺中市南區和平國民小學課後照顧報名公告

110學年度第一學期課後照顧班即將開始報名,實施方式如下:
ㄧ、實施期間:110/9/1(三)至111/1/20(四),週一~週五(共99天)。
(1年級新生9/1 不上課)。
二、上課時段及費用:
每日各年級放學後至下午17:30。
各年級費用見注意事項第1點
(費用繳交將分8-10月及11-1月兩次繳交)。

注意事項:
一、本期一、二、中、高年級班各開設1班,人數上限為25人。貴子弟如有意願參加課後照顧班,請填妥報名表後,即日起將報名表交至學務處幹事,8/23中午截止,逾時不候。報名人數高於25人時將於8/24早上10:00於 學務處公開抽籤決定正取者與備取順序,並公告於學校網站首頁,請自行留意。正取者請至學務處領取繳費單,並於8/25-8/27於本校簽約之金融機構或便利商店繳費。逾時未繳費視同棄權,名額由備取者依序遞補。1 年 級: 第1次繳費7,000元;第2次於110年11月1日繳費6,275元。;2 年 級: 第1次繳費7,000元;第2次於110年11月1日繳費6,425元;中 年 級: 第1次繳費5,000元;第2次於110年11月1日繳費4,225元;高年 級: 第1次繳費4,000元;第2次於110年11月1日繳費3,230元。
二、本學期送件審核通過之低收入戶、原住民及學童本身持有身心障礙之證明文件者得優先且免費參加。(舊生證明文件未逾期者,不用送證明文件,新申請者須附證明文件;資格如註銷需主動通知本校)。
三、17:30放學時請家長準時於大門口接回學生,並自行負責學生上下學途中之安全,如無法準時接送學生者,請勿報名。
四、若因學生行為或家長逾時接送等其他問題經校方通知二次仍未改善者,將取消該生資格。基於安全考量,學期中表現不佳之學生下次得不予報名。
五、課照班以生活照顧為主,每班因人數眾多,老師可能無法看完所有作業,請家長見諒。
六、本服務不得挑選部分天數或時段參加(即學生部份時段若抽離參加其他活動或早退,則不另行退費),請假期間學費將不退費,請欲報名之學生家長斟酌後再報名。
七、學生請假請於課後照顧時段撥22613139轉各教室分機(上課教室開學後另行公告於學務處前布告欄)。
八、報名即視同同意並願意配合本簡章所載明之各事項。
九、如遇疫情,是否停課,依照臺中市政府防疫中心規定指示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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