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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約僱護理師職務代理人1名徵才公告

一、 約僱人員(護理師出缺期間之職務代理人)。
二、 資格條件:領有護理師或護士證書與職業登記相關資料,其餘請詳閱簡章。
三、 報酬:領有護理師證書者以約僱五等280薪點(月薪36,316元)計酬;領有護士證書者以約僱四等250薪點計酬給付(月薪32,425元),並按月支薪(另須自付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願提繳部分)。
四、 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性別不拘)。
五、 僱用期間:僱用日起至正式人員分發報到日止。僱用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六、 工作地點:臺中市南區和平國民小學(40245 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二段57號)。
七、 報名日期:即日至111年10月7日(星期五),以郵戳為憑
八、 面試時間: 111年10月12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
九、 其餘請詳閱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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